关于评选奖项称号的参考意见 一、 广告行业先进单位(13个) 评选条件: 1. 是本会会员,拥护本会章程; 2. 履行会员义务,积极缴纳会费; 3. 积极参与社会创建的精神文明活动; 4. 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 5. 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; 6. 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; 7. 积极宣传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相关规定; 8. 积极扶贫济困,捐资助学,支持地方建设; 9. 诚实守信,有较好的社会形象; 10. 没受过违法违规处理的。 二、 十强广告企业(10个) 评选条件: 1. 是本会会员,拥护本会章程; 2. 履行会员义务,积极缴纳会费; 3. 遵纪守法好; 4. 自律诚信好; 5. 机械设备好; 6. 设计制作好; 7. 策划创作好; 8. 企业规模大; 9. 产业营利大; 10. 创造税费大; 11. 没受过违法违规处理的。 三、 突出贡献奖(33个) 评选条件: 1. 是本会会员,拥护本会章程; 2. 履行会员义务,积极缴纳会费; 3. 执行协会决议,做好协会工作; 4. 倾听会员呼声,协调好行业关系; 5. 了解会员困难,为行业排忧解难; 6. 关心会员利益,积极为行业维权; 7. 了解行业情况,扶持行业发展; 8. 积极发布公益广告,宣传党政规定; 9. 积极缴纳税费,支持国家建设; 10. 积极扶贫济困,支持地方建设; 11. 没受过违法违规处理的。 12. 除上述条件外,定一条有直接参考价值的更标准: (1) 向协会足额缴纳会费和资助财物共20000元(含20000元)以上的,发给“突出贡献钻石奖”牌一个; (2) 向协会足额缴纳会费和资助财物共15000元(含15000元)至20000元的,发给“突出贡献金奖”牌一个; (3) 向协会足额缴纳会费和资助财物共10000元(含10000元)至15000元的,发给“突出贡献银奖”牌一个; (4) 向协会足额缴纳会费和资助财物共3000元(含3000元)至10000元的,发给“突出贡献铜奖“牌一个。 评选截止时间是2013年12月15日。 茂名市广告协会 2 |